1984年美國卡羅萊納州一名白人女子被殘暴的姦殺,在沒有任何直接證據之下,僅憑著一張證件,清一色白人的陪審團成員在種族歧視之下,一名黑人男子戴洛‧杭特被判終身監禁。杭特在獄中多次提出上訴,並拿出了許多有力的證據,卻都被法庭以可笑的理由駁回。在鐵證如山之下,1994年DNA測試證明了杭特的清白,司法體系終究被迫還給杭特一個遲來的正義。